辽宁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3日          编辑:         来源:厅办公室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国土资源厅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一、总体公开情况 

  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强化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转变部门和行业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成立了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担任组长,党组成员、主管副厅长为副组长,各处室和事业单位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坚持年初布置,半年梳理,年终总结,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新局面 

  、认真梳理职能积极推进五公开 

  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在前几年工作基础上,2017年共下放和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项,其中下放至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行政职权事1项,取消1项,截至目前,我厅仅保留行政职权23项。逐一建立监管措施。目前,有11项行政许可事项、1项政府内部管理事项,共41小项进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集中办理,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工作基础。对于保留在我厅的行政权力,采取优化流程、精简报件、限时办结等措施提高审批效率,目前已实现所有审批事项进大厅;资源储量评审时间由国土资源部规定的75天,缩减为小型报告15天、中型报告20天、大型报告35天内办结,备案时限已由部规定的30个工作日缩减为20工作日。 

  二是不断简化审批程序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放权文件,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吸收“放管服”改革各项成果,针对企业反映的用地预审和矿业权价款管理审批程序复杂问题,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的原则,分别就用地预审及矿业权价款评估管理2项审批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减少了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要件。针对矿山企业“资金链”紧张的难题,制定了继续暂缓收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政策,细化落实分期缴纳价款政策。在窗口服务上,明确提出了“最短流程、最低成本、最高效率”的要求。按照省政务服务中心关于管理相对人办理业务“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本着既实事求是又最大限度便民利民的原则,逐个审批处室对接、逐个审批事项推敲,通过网上联审、优化流程、合并环节等措施,将13个事项由原来“跑多次”为现在“只跑一次”,占总事项的32%,节省了企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情况 。在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中建立了“财政预决算”栏目,设有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两个子栏目,按照规定对国土资源厅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进行了公开。  

  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85件,全部给予了答复。行政复议12件,行政诉讼2件。 

  三是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做好设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专项自查和清理工作的函》(法工办函〔2017〕29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法规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和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通知要求,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7〕56号)我厅认真组织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把清理工作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对我厅负责实施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国土资源管理职能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及部门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涉及我厅清理范围的地方性法规4件,均提出了修改建议;涉及我厅清理范围的规章9件,提出清理建议2项涉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本次提出清理建议4;对厅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政策性文件115件,修改8件,对适用期已满,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的52件政策性文件宣布失效。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我们始终坚持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根据全省国土资源工作实际以及政务公开的需求,先后4次改版门户网站,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并不断充实、完善网站内容。目前,依据省国土资源厅工作职能和各处室职责分工,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共设有9个一级栏目、46个二级栏目和77个三级栏目。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已发布矿业权审批结果公告、矿业权公示、征地信息、招投标公告、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共6595条,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要求,对厅网站栏目展现形式进行了优化,对重点信息资源进行了整合,注重表格、超链接、全站搜索等展现形式,使网站内容更加规范,方便浏览者访问和查找。 

  二是为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省厅门户网站建立了“重点公开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内设“土地供应及征地信息”、“放管服”改革、“财政预决算”、和“政府会议”四个栏目。土地供应信息按照要求设立了“征地信息”、“土地供应信息”、“棚户区改造用地供应情况”、“地价”四个子栏目2017年以来共公布土地供应信息6331条,其中土地供应计划信息54条,土地出让公告信息646条,成交公示信息2096条,供应结果信息3521条。公开棚改用地信息14条。 

  三是按照今年省政府公开要点要求,我厅于6月份建成了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发布征地信息。平台设置了拟征收土地公示批后征地信息土地征收相关政策征地补偿标准4个栏目,由市县及时将征地信息挂在相关栏目之中,老百姓从平台上就可以实现征地的全过程查阅。 

  四是我们还安排专人工作时间在线值守民心网“政民互动”栏目,及时收集公众提出的意见和诉求,第一时间按照程序分发、转办。今年以来通过民心网政民互动平台受理诉求17件,直接回复13件,转件办理2件,退回2件,互动平台在线值守率、按时分转率、最终办结率均为100%,平均回复速度3天10小时。同时,依据国土资源管理的热点、重点和社会关注点,开设了监督举报、厅长信箱、在线咨询公众诉求平台和网上调查、意见征询等互动交流类栏目,并对办事指南、进度查询等功能进行优化,充分体现便民利民的网站实用性。公众诉求可实现网上分发、限时办结、在线答复和短信督办,既节省了处室办理时间,又提高了办事效率。网站公众诉求系统日均受理公众举报、咨询等47条,当即答复率78%,转办率100% 

  五、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是开展了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我厅按照相关要求,在辽宁省政府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按时完成了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及上报工作、形成《部门所需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清单》报送省信息中心、编制了专网业务系统迁移方案并上报省信息中心。 

  二是我厅列入行政许可事项11项,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探矿权和采矿新立、延续、变更等40个子项,均进入辽宁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相关审批受理、办结等业务 

  三是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审批工作的通告》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我厅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涉密事项除外)办理业务,全部实行辽宁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办理。其中717个子项在辽宁政务服务网网上审批平台上运行,已开展了线上线下同步受理;423个子项自建系统经升级改造也已实现审批事项全部在辽宁政务服务网上运行。 

  四是建立了窗口服务AB岗工作制度,制定实行了审批工作的《工作制度》、《责任制度》(试行)等,使我厅政务服务进一步规范,确保审批业务和服务的全面提升。2017我厅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351项,办结行政审批事项1420项,行政相对人满意率100%,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被评为“先进窗口单位”,一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厅领导小组本着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办理工作实行倒计时催办制度,每天汇报办理进展、每周通报办复情况、每月进行工作总结。每个答复均由厅办公室统一审稿、统一行文、统一印发,确保了办理标准和时限相统一,有效提升了复文质量。在跟踪督促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同时,厅领导小组按照《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向14个厅局(市)发函征求主办件复文公开意见,并及时将协办件公开意见告知主办厅局,厅主办和分办的20件建议提案复文全部在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开。 

  、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今年我厅主要在厅门户网站和《国土资源》杂志上刊登国土资源部出台发布的政策文件的解读文章,共计17篇。为贯彻省政府要求,已建立了各处室、法规处、厅宣传中心和有关媒体的协调机制,保证厅重大政策出台后能够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2017年12月7日,我厅贯彻落实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目标任务的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原就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严格保护、科学发展用地得到切实保障、国土综合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有效进展以及下一步全省国土资源重点工作各新闻媒体和相关利益方做了详细政策解读。 

  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国土资源厅按照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统一要求,围绕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等工作,结合国土资源系统工作实际,制作宣传海报、宣传短片,并在活动期间发放宣传册进行现场宣传并指定业务精湛、服务态度热情的工作人员与群众进行互动交流,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审批办事流程等问题答疑解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原在“走进访谈间”活动中做客新华访谈,解读了国土资源工作在辽宁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向社会表明了我厅不断转变发展理念、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审批效率、推进法治国土进一步发展、为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的营商环境的服务理念。 

  九、依申请公开工作及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85件,其中当面申请135件、网络申请115件、信函申请1135件,全部给予了答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50件、同意公开答复800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500件、不同意公开答复27件(涉及商业秘密10件、个人隐私7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5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告知做出更改补充数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3件。行政复议1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1件、其他情形1件;行政诉讼2,全部为其他情形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我厅先后编制了政务公开指南、《辽宁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信息报送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评办法(试行)》、《关于在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网络回应人”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规定。2017年按照厅党组的部署,印发了《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纳入机关公文管理,并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获取、谁公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交办给相关处室办理,并负责引发的信息公开诉讼和复议案件。《规定》还建立了省市联动机制,将省厅查找不到的信息交办市局查找、限期反馈,较好的满足了申请人的公开需求。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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