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沈阳市地铁十号线工程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论证会在辽宁政协会馆举行。会议由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朴明哲主持,邀请国土资源部、北京交通大学、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5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评审论证。
与会专家详细听取了沈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设计单位、节地评价单位,以及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汇报,审阅了有关资料,经质询和讨论,认为地铁十号线工程建设项目功能分区明确布局紧凑,节地评价资料收集齐全、依据充分,评价方法可行,测算过程清晰,对用地规模合规性、合理性的分析客观,采取的节地技术措施和工程措施可行,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实现了良好的节地效果,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经专家组集体讨论,项目节地评价符合《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6号)的要求,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论证。
通过开展节地评价、论证,规范了超标准项目用地,实现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