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9日          编辑:         来源:财务审计处

  第一部分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省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拟订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政策并贯彻实施,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补充拟定全省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各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省内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全省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省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等涉及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省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指导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全省城乡地籍地政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登记和分等定级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六)承担全省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并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 

  (八)承担规范全省建设用地置换行为的责任,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 

  (九)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全省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一)承担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省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三)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四)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办法并指导、监督全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五)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六)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审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十七)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机关 

  2.辽宁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局 

  3.辽宁省建设用地事务局 

  4.辽宁省化石资源管理局 

  5.辽宁省土地整理中心 

  6.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 

  7.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8.辽宁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9.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宣传中心 

  10.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政务服务中心 

  11.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财务结算中心 

  第二部分 辽宁省国土资源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 24,771.1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993.5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2,993.50万元 

  2.事业收入145.12万元,主要是部拨非财政专项资金收入等。 

  3.其他收入46.49万元,主要是银行利息、部拨督察员专项资金等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36.16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5.上年结转和结余11,349.88万元,主要是历年项目结转结余资金10,849.72万元,历年基本支出结转结余资金500.16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2,014.10万元,降低32.27%,主要原因:一是事业收入较去年减少;二是历年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较去年减少。 

  (二)支出总计24,771.1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708.9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2.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9.8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489.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49万元。 

  2.项目支出5,990.88万元。主要包括信息化建设720.75万元、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415.64万元、土地资源调查38.07万元、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33.32万元、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8.97万元、国土资源调查36.10万元、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71.00万元、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495.00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4,172.04万元等业务支出。 

  3.转入事业基金16.57万元。主要是厅属事业单位当年非财政专项收入。 

  4.年末结转和结余15,054.78万元。主要是我厅重大项目以及地政、矿证管理项目等未完成结转下年度资金。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7,698.84万元,降低44.25%,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安排项目经费支出减少;二是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由社保机构发放,基本支出经费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5,054.78万元 

  主要是包括: 

  1.基本支出结转958.14万元。主要是财政厅年末未拨付我厅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医疗费、抚恤金等用于来年发放的基本支出运行费。 

  2.项目支出结转14,096.64万元。我厅主要结转资金为项目资金结转,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调整,以及部分项目政府采购实施及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导致项目未能在本年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2,565.92万元,降低14.56%,主要原因:2017年度事业收入较去年相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5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6.72万元,项目支出5,299.1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7.3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8.30%,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8.37%。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55.8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2.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9.8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815.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4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75万元,具体包括: 

  信息化建设720.75万元,主要是国土系统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项目支出,经费支出来源为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2.85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48.69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离休干部的工资、订刊费、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21%。 

  (2)事业单位离退休71.7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81%。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8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2.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未及时返还,养老保险缴费不及时。 

  (4)死亡抚恤179.57万元,主要是丧葬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病故人员不可预见性。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9.8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33.06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3%。 

  (2)事业单位医疗46.79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3.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补交以前年度未上交医疗保险费。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815.9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1,875.00万元,主要是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办公等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5.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规定进一步压缩行政运行开支 

  (2)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415.64万元,主要是全省乡级规划审查与耕地资源评价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2.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以前年度结余结转经费在本年度开支。 

  (3)土地资源调查支出38.07万元,主要是全省土地变更调查、耕地质量等别调查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未完工,正在履行相关手续。 

  (4)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18.47万元,主要是占补平衡及增减挂钩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技术复核测绘、全省建设用地监管核查、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未完工,正在履行相关手续。 

  (5)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支出8.97万元,主要是土地整治项目省级技术复核与成效评估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未完工,正在履行相关手续。 

  (6)国土资源调查支出36.10万元,主要是全省矿产资源储量核查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未完工,正在履行相关手续。 

  (7)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支出71.00万元,主要是地质矿产资源调查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未完工,正在履行相关手续。 

  (8)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495.00万元,主要是地质矿产勘查、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等支出,经费支出来源为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 

  (9)事业运行支出362.53万元,主要是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10%。 

  (10)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3,495.17万元,主要是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辽宁省矿业权有偿出让评估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8.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工,正在履行相关手续。 

  4.住房保障支出156.4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支出156.49万元,主要是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7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规定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4.4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17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公务接待及外省市来我省调研考察公务接待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0批次,196人次,1.17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9.3%,主要是按照按照省委、省政府规定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4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检车费、维修费等开支。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11.79万元,增加27.64%,主要是核算口径改变,2016年省财政厅将项目预算指标下达到厅机关后,由厅机关拨付给7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列“事业收入”科目,以非财政资金形式核算。2017年省财政厅直接将项目预算指标分解下达给7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列“财政补助收入”,以财政性资金形式核算。从而造成我厅2016年度和2017年度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核算口径不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含7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含7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这是我厅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多的主要原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56.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58.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598.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国土资源厅机关运行经费525.46万元,比上年增加24.64万元,增加4.9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部分提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国土资源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8.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2.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7.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0.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5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土资源厅共有车辆49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0个,涉及资金7,556.3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3.62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项目编制不够细化;二是预算项目执行进度缓慢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二是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的执行率。

   (五)附件中公开表格个别为空表的原因是因为我部门2017年决算未发生相关收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主要指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城乡社区事务(类)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款)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项):反映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安排的用于农田基本建设和保护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事务(类)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款)土地整理支出(项):反映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安排的用于土地整理方面的支出。 

  11.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用于国土资源规划、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 

  1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社会公益服务(项):反映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地质、矿产实物资料和信息资源采集、处理并提供社会公益展览和服务,国土资源知识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宣传、内部审计、财务监督,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统筹安排使用的通知》规定用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国务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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