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2日          编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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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4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4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4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省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拟订并贯彻实施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政策,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补充制定全省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各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省内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全省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省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等涉及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省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指导全省城乡地籍地政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登记和分等定级工作,指导或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省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并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七)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八)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全省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省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省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十)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二)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办法,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三)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审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厅2014年部门预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机关 

  2.辽宁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局 

  3.辽宁省征地事务局 

  4.辽宁省土地整理中心 

  5.辽宁省化石资源保护管理局 

  6.辽宁省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7.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宣传中心 

  8.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政务服务中心 

  9.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10.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 

  11.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财务结算中心 

  第二部分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9211.8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471.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2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549.20万元。 

  2.事业收入100.93万元,主要是地质资料库资料复印费、技术服务费以及国土资源杂志订刊费等收入。 

  3.其他收入639.43万元,主要是从国土资源部取得的项目以及银行利息等收入 

  (二)支出总计25012.9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708.2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1.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1.4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4万元。 

  2.项目支出20304.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等管理性支出、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土地资源调查、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国土资源社会公益服务、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地质矿产资源勘查、管理与地质环境保护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17749.11万元 

  我厅2014年年末结转资金为17749.1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17579.46万元,基本支出结转169.65万元。总体看来我厅的主要结转资金为项目资金结转,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调整,以及实施集中采购等原因,项目未能在本年支出。构成项目结转的大项,主要有: 

  1)辽宁省地质资料库设备购置专项预算资金1920万元。该项目主要为辽宁省地质资料库配置升降机、密集架等专用设备,采购数量大,技术配置复杂。未能在2014年年底拨付。 

  (2)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1:2000航测正射影像图3376.5万元。本项目2014年年末在省政府采购中心完成招投标并签订合同,今年已完成验收工作,并拨付资金。 

  (3)辽宁省征地事务局结转重点项目征地工作经费1200.9万元。因工作职能调整,导致以前年度结转的征地工作经费无法支出,新的工作职能明确以后,该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安排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辽宁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01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8.15万元,项目支出19722.2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010.4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0.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9.5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590.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81.44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0.0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21.01,主要是厅机关以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的工资、订刊费、取暖费以及医疗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89.05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的工资、订刊费、取暖费等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239.54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47.34万元,主要是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92.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590.6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494.03万元,主要是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公用等方面的支出 

  (2)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337.64万元,主要是调查规划局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公用方面的支出 

  (3)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105.51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利用监测、耕地保护相关项目支出。 

  (4)国土资源社会公益服务167.14万元,主要是土地、地质、矿产实物资料和信息资源采集、处理并提供社会公益展览和服务、国土资源知识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5)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46.40万元,主要是反映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行业标准制定、规范管理监督检查,宣传、内部审计、财务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6)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13109.73万元,主要是地质矿产勘查、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等方面支出。 

  (7)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3330.2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公用等方面的支出以及国土资源管理相关项目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188.7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88.7万元,主要是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 城乡社区支出3781.44万元,包括: 

  (1)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3,283.31万元,主要用于我省基本农田建设及保护等方面支出。 

  (2)土地整理支出498.13万元,主要用于我省土地整治实施监管与绩效考评方面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9.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5.39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增加32.04万元,增长15.5%,主要是由于购置辆执法执勤用车。2014年年初预算安排我厅公务用车购置预算59.4万元,用于购置3辆执法执勤车辆,按照中央“规定”要求,我厅压缩采购支出,实际购置了2辆执法执勤用车共计44.74万元。除公务用车购置费外我厅其它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1.公务接待费3.85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业务接待及外省市来我省调研考察公务接待等,201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7批次,432人,3.85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5.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4.74万元(上年无购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65万元。2014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9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国土资源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3.66万元,比2013年增加20.91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我厅2014年新增不动产登记局以及编制内在职人员增加,导致行政运行经费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4年国土资源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3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0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国土资源厅共有车辆4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7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 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 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被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佘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 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 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 的离退休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 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国土资源厅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公用方面的支出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方面的支出 

  17.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调查(项):反映土地利用监测、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8.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土地利用监测、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社会公益服务(项):反映土地、地质、矿产实物资料和信息资源采集、处理并提供社会公益展览和服务,国土资源知识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2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行业标准、规范管理,宣传、内部审计、财务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1.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用于地质矿产勘查、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方面的支出 

  22.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 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 金。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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