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4日          编辑:         来源:

  辽国土资办发〔2016〕53号

各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绥中、昌图县国土资源局:

  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规范的业务流程,确保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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