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规划许可事项全程网办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6日          编辑:         来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辽自然资发〔2021〕23号

各市自然资源局、营商局,鞍山市、营口市、锦州市、朝阳市、辽阳市行政审批局,葫芦岛市住建局,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规划许可事项全流程在线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规划许可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

  各市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审批系统应用,做好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密工程和特殊工程除外)三个许可事项在线办理工作,确保从受理到办结、出证全流程网上办理,并做好系统间信息共享互通。各市可依托自然资源业务系统开展辅助审查,不得线下受理、线下办理、体外循环。

  二、加快推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和电子归档

  加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制作和在工程审批系统的应用推广,逐步推进电子存档。到今年6月末,各地区“一书两证”全面实行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除涉密工程和特殊工程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须纸质证书归档外,原则上不再出具纸质证书。到今年12月末,各地区“一书两证”基本实现电子归档。

  三、加强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

  加快推进“一书两证”相关信息系统与工程审批系统的互联互通,到今年5月末,实现各阶段内审批要件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要求,逐步实现全流程只提交一次材料。

  四、加强线上审批运行情况监管

  各地工改牵头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规划许可全程网办工作,加强审批环节在线预警管理,及时分析研判审批运行情况,有针对性的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各地区主要审批事项全流程网办情况纳入各地绩效考评,省自然资源厅、省营商局将跟踪督导。对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进行约谈。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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