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自然资办发〔2019〕7号
各市自然资源局,沈抚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现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储备土地抵押融资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