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标准》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8日          编辑:         来源:
   2018年8月16日,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标准》(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公告2018年第6号),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官网向社会发布。下面就制定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标准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政策解读。 

  一、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标准制定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8】1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督察室关于加快推进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的通知》(辽政督考【2018】1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8】32号)等有关要求,加强中介服务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中介服务机构执业行为,根据《关于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标准和中介服务随机抽查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商政办发【2018】7号)文件,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制定《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序号20-29“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标准。按照要求我厅制定并发布了《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标准》。 

  二、文件主要内容 

  《规范标准》共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制定《规范标准》的依据、调整对象、适用范围和监管部门。对勘查实施方案中介服务编制机构具备的条件和能力进行了规定,对编制机构执业提出了要求。编制勘查实施方案实行合同管理。对编制机构的工作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进行规定。编制机构实行执业公示制度、执业记录制度。对编制机构失信管理、信用惩戒等也在规范标准中进行了规定。 

      探矿权申请人或探矿权人可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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