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严格控制和规范全省采矿权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0日          编辑:         来源:

  2017年2月20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严格控制和规范全省采矿权管理的通知》(辽国土资规〔2017〕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出台的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进行政策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严格控制和规范采矿权管理,促进全省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破解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的环境破坏、安全隐患等问题,助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7年1月13日省政府《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全省采矿权管理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9号,以下简称9号文件)。9号文件下发后,省国土资源厅立即就如何贯彻落实9号文件精神,做好采矿权登记管理等工作展开调查研究,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通知》。

  二、《通知》需要说明的主要内容

  《通知》是对9号文件的细化和具体落实,主要有以下2项内容:

  一是关于暂停采矿权短期延续登记,明确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没有完成延续要件准备的采矿权下达限期补正通知书的程序、限期补正通知书的作用以及采矿权人持限期补正通知书如何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等内容,同时还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强对采矿许可证逾期矿山企业的监管提出了要求。

  二是明确了省级发证权限煤矿、铁矿采矿权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新立、扩大矿区范围)及延续、提高生产规模登记和)省级发证权限其他矿种采矿权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新立)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的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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