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绿色矿山考评标准体系》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5日          编辑:资源厅管理员一         来源: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一、起草背景

  2018年4月18日国土资源部公示了《非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化工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黄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石油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水泥灰岩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冶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有色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九大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征求社会意见。6月28日公布了《非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9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已通过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为规范我省绿色矿山考评工作,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根据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行业规范,结合我省矿产勘查开发现状,制定了我省绿色矿山考评标准,作为全省绿色矿山建设验收的主要依据。

  二、主要内容

  我省主要制定了《辽宁省黄金行业绿色矿山考评标准》、《辽宁省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考评标准》、《辽宁省冶金行业绿色矿山考评标准》、《辽宁省化工行业绿色矿山考评标准》、《辽宁省非金属行业绿色矿山考评标准》、《辽宁省水泥灰岩行业绿色矿山考评标准》、《辽宁省煤炭行业绿色矿山考评标准》、《辽宁省砂石行业绿色矿山考评标准》等八大行业绿色矿山考评标准。

  各考评标准分别设立了准入条件和评分标准两大项。

  准入条件包括依法办矿和规范要求的其它限制条件。依法办矿主要指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证照齐全,遵纪守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和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认真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三年内未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规范要求的其它限制条件指各大行业规范中明确提出的“三率”指标、矿井水利用率、污水处理达标率及部分行业的能耗限值等明确的量化指标。准入条件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申报绿色矿山。

  我省评分标准对各大规范进行了分类和细化,主要包括:规范管理、绿色开发、综合利用、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七个基本考评指标,根据各项指标在绿色矿山建设中的重要性不同,分别制定了考评分数。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中规范管理10分、绿色开发20分、综合利用15分、节能减排15分、技术创新10分、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25分、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5分,分数分配较合理。绿色矿山考评合格分数为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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