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自然资发〔2022〕46号
各市自然资源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现将《辽宁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如国土空间布局有关内容与正式发布的《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不符,将另行调整。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