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
  • 邮箱系统
  • 报送系统
  • 政策措施
  • 文件解读
  • 工作动态
[pagename]
当前位置:首页->专项工作->自然资源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动态

省自然资源厅积极组织开展灾毁耕地调查核实与修复工作

来源:辽宁日报·辽望客户端  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葫芦岛“8·20”暴雨洪涝灾害发生后,我省全力做好灾后重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切实保护全省耕地资源与人民群众利益,11月8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经调查核实,全省灾毁耕地面积12438.55公顷(186578.25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5797.73公顷(86965.95亩)。

  “我们积极组织各市局开展灾毁耕地调查核实与修复工作,摸清耕地灾毁真实情况,精准掌握耕地受损位置、程度和面积,为灾后重建夯实基础。”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省自然资源厅指导市局会同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防灾减灾相关部门,结合县区、乡镇上报的初步数据,明确区分水毁与水淹耕地,认真统计因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耕地地表土层严重损毁等须工程措施方能恢复的灾毁耕地底数。

  目前,尽最大可能快速恢复灾毁耕地是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我省坚持以分类施策为导向,提前谋划灾毁耕地复垦治理,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打好“主动战”。经调查核实,全省可恢复灾毁耕地面积7663.22公顷(114948.30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3204.13公顷(48061.95亩);不可恢复灾毁耕地面积4775.32公顷(71629.80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593.59公顷(38903.85亩)。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指导各市,尤其重点受灾的八市自然资源局,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按照灾后重建规划编制要求,以实事求是、应报尽报为原则,将灾毁耕地修复纳入灾后重建规划,并将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用于灾毁耕地恢复,有序有力实施灾毁耕地恢复工作。

发布处室: 资源厅管理员一

【附件下载】

 

本网站各类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00568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0

主办单位: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访问总量: 12,930,443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邮编:110032 电话:024-62789181

联系方式
微信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