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工程系列自然资源行业正高级、高级职称答辩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 时间: 2020年11月09日

  定于2020年11月13日上午8时30分在东北大厦城市国际酒店(原城市国际酒店,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3-3号)开展工程系列自然资源行业正高级、高级职称答辩工作,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做好准备,按时到达会场,并在三楼第一会议室签到和等候答辩。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0年11月9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答辩人员须了解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和要求(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栏),认真阅读本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

  1.答辩人员应确保本人在10月30日以来,没有去过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

  2.答辩当天,应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答辩地点,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场地等候答辩。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3.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答辩人员、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答辩人员、“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的答辩人员,应提供答辩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答辩。

  4.答辩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

  5.如答辩人员参加答辩,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对“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核酸检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来源: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