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项目选址的审查意见

来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作者: 时间: 2020年01月13日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项目选址申请及所附相关材料收悉,经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详细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方案。拟建设项目为1号、2号2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选址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兴城市徐大堡镇徐大堡村。拟用地总面积112.08公顷(1681亩)。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管理的各项规定。项目建设要处理好与周边规划用地、输变电线路等关系。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所涉及各类生态敏感区及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要求。

  四、涉及发改(能源)、工程、环保、水利、林业、绿化、应急管理、文物、军事等部门管理要求的,应征求意见并予以落实。

  五、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的规定,本文件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月3日

来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