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规划选址的审查意见

来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作者: 时间: 2019年11月14日

  辽自然资选址[2019]4号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项目选址申请及所附相关材料收悉,经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详细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方案。拟建设项目自宝马大道站至新泰街站,线路长41.01公里,设站29座,1座车辆段,1座停车场。选址涉及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铁西区和于洪区。拟用地总面积82.7251公顷(1240.88亩)。

  二、项目建设要处理好与周边规划用地、输变电线路的关系。应在初步设计中继续深化选址工作。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所涉及各类生态敏感区及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要求。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管理的各项规定。涉及发改(能源)、工程、环保、水利、林业、绿化、应急管理、文物、军事等部门管理要求的,应征求意见并予以落实。

  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为三年,本书有效期至二0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1月14日

来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