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辽宁省土地评估机构报告抽查评议结果的公示

来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作者:资源厅管理员二 时间: 2024年03月11日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评议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4〕80号)要求,为了加强对土地评估行业监管,省厅委托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对2023年第四季度土地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进行了随机抽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现将抽查评议结果予以公示。 

  本次共抽查土地估价报告50份,涉及50个估价机构。经评议,良好报告36份,合格报告14份。具体评议结果见附表。 

  附表:2023年第四季度辽宁省土地评估机构报告抽查评议结果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2月27日  

来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