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五批变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丙级资质单位审批公告
来源:地质勘查管理处 作者:
时间: 2019年08月29日
来源:地质勘查管理处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第五批变更地质灾害资质证书予以公告。
请获准变更的单位到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号窗口办理领证事宜(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地质灾害资质证书正本和副本原件。
联系电话:024-83988539、83988551、62789125
附件:2019年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第五批变更地质灾害资质证书公告表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