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葫芦岛连山区杨郊乡松北村铅锌矿2宗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的公告
来源:矿业权管理处 作者:
时间: 2019年10月28日
2019年第16号
为深入贯彻《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的意见》(辽委发〔2018〕49号)精神,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有关规定,以下2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依法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已自行废止,现予以公告。采矿许可证基本信息如下:
序号 |
矿山名称 |
采矿许可证号 |
采矿权人 |
矿种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1 |
葫芦岛市连山区杨郊乡松北村铅锌矿 |
C2100002010103220077929 |
葫芦岛市连山区杨郊乡松北村铅锌矿 |
铅、锌 |
2012年3月28日 |
2013年3月28日 |
2 |
葫芦岛宏运钼业有限公司硫化铁矿 |
C2100002009036120007576 |
葫芦岛宏运钼业有限公司 |
硫铁矿 |
2014年9月13日 |
2015年12月13日 |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0月25日
来源:矿业权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