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测绘资质及业务范围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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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年01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盘锦荣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和喀左县隆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测绘资质及业务范围进行了审查(详细名单见附件),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省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
联系电话:024-62789195 024-83988575(传真)
电子邮箱:lnchspc@163.com
附件:2021年1月第二批拟批准资质单位明细情况表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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