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灯塔市天宝矿业有限公司(铁矿)尾砂胶结充填对地表岩移监测范围论证报告》评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矿业权管理处 作者:资源厅管理员一
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关于印发 <辽宁省省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工作规范(试行)> 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 辽宁省省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工作规范(试行)>〔2024〕81号)等相关规定,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灯塔市天宝矿业有限公司(铁矿)尾砂胶结充填对地表岩移监测范围论证报告》进行了审查,该方案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方案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部门:矿业权管理处
电 话:024-62789097
邮 箱:lnszrzytkqc@163.com
附件:《灯塔市天宝矿业有限公司(铁矿)尾砂胶结充填对地表岩移监测范围论证报告审查意见书》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月6日
来源:矿业权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