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矿山企业和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单位履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情况
2021年10月,我厅发布了《2021年度辽宁省矿山企业和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单位履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公告》并进行了抽查,抽查检查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表
序号 |
类型 |
被检查对象名称 |
整改内容 |
检查建议 |
得分 |
01 |
建设用地单位 |
辽溪铁路辽阳至安平 改移工程 |
无 |
市县局加强日常监管 |
80 |
02 |
矿山企业 |
辽阳市弓长岭区瀚声矿业 有限公司 |
无需整改 |
继续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
100 |
03 |
矿山企业 |
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关宝山 铁矿 |
没有签定三方协议、 缴纳基金 |
完成签订三方协议后 缴纳基金 |
90 |
04 |
矿山企业 |
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东鞍山分公司 |
无需整改 |
继续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
100 |
05 |
矿山企业 |
鞍山金和矿业有限公司 台上山铁矿 |
没有编制新《二合一方案》和对治理工程进行验收 |
待开发利用方案审核完毕后进行编制新《二合一方案》并对治理工程进行验收 |
85 |
06 |
建设用地单位 |
新建朝阳至秦沈高铁凌海南站铁路联络线工程(中铁上海局朝凌客专工程7号拌合站) |
对临时用地使用范围进一步核实,按方案要求完成剩余工程恢复林地。对验收工作进行整改,工程完成后再次进行终验 |
市县局加强日常监管 |
96 |
07 |
建设用地单位 |
新建朝阳至秦沈高铁凌海南站铁路联络线工程(中铁上海局朝凌客专工程制梁场) |
无需整改 |
继续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
100 |
08 |
矿山企业 |
朝阳万泰矿业有限公司 古山子铁矿 |
没有编制新《二合一方案》和对治理工程进行验收 |
待开发利用方案审核完毕后进行编制新《二合一方案》并对治理工程进行验收 |
75 |
09 |
矿山企业 |
北票市龙兴矿业有限公司 |
停产、未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
待省发改委核准批复下来后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
60 |
10 |
矿山企业 |
北票宝国老矿业有限公司 |
无需整改 |
继续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
85 |
11 |
建设用地单位 |
辽宁营口市沙鲅支线 扩能改造工程 |
无 |
市县自然资源局应加强日常监管指导,督促土地复垦义务人依据《土地复垦条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资金监管、验收程序。 |
86 |
12 |
矿山企业 |
大石桥市平二房永宏菱镁 矿业有限公司 |
无需整改 |
继续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
85 |
13 |
矿山企业 |
大石桥市宏洋硼业有限公司 |
无需整改 |
继续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
66 |
14 |
建设用地单位 |
沈阳北部开发大道 (沈彰高速至棋盘山段) |
未找到土地复垦义务人,由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工作人员指认地块,出具的文字说明未提及资金监管、工程实施及验收情况 |
市县自然资源局应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土地复垦义务人依法履行义务。建议后续年度不再抽取作为检查对象。 |
— |
15 |
建设用地单位 |
沈抚大道新建工程 |
未找到土地复垦义务人,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工作人员指认地块并出具了说明 |
市县自然资源局应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土地复垦义务人依法履行义务。 |
80 |
16 |
矿山企业 |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露天矿 |
无需整改 |
继续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
96 |
17 |
矿山企业 |
抚顺罕王傲牛矿业股份 有限公司毛公分公司 |
无需整改 |
继续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
90 |
18 |
矿山企业 |
抚顺县双兴矿业有限公司 铁矿 |
无需整改 |
继续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
95 |
19 |
建设用地单位 |
新建铁路田师付至桓仁 铁路工程 |
临时用地未验收完 |
加块推进临时用地验收工作 |
92 |
20 |
矿山企业 |
本溪钢铁(集团)矿业 有限责任公司歪头山铁矿 |
无需整改 |
继续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
96 |
21 |
建设用地单位 |
新建铁路东北东部铁路通道前阳至庄河段 |
无需整改 |
建议加强监管,掌握辖区内临时用地现状及复垦完成情况 |
75 |
22 |
建设用地单位 |
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永清)辽宁段(葫芦岛市)临时用地 |
无需整改 |
继续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
66 |
23 |
矿山企业 |
建昌县兴鹏矿业有限公司 |
无需整改 |
继续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
96 |
24 |
矿山企业 |
建昌县鑫禹矿业 有限责任公司(铁矿) |
无需整改 |
继续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
80 |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