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23年01月17日

各有关土地估价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辽宁省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宁省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以及土地估价相关技术规程、规范。

  二、检查人员

  在《辽宁省级土地估价行业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3名检查人员。

  三、检查对象

  在我省备案土地评估机构名录库中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12家土地评估机构及其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为检查对象(名单见附件)。

  四、检查内容

  根据《辽宁省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结合土地估价质量、土地估价执业活动监管有关要求,确定年度重点检查事项如下:

  (一)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规范性

  土地估价机构及估价专业人员备案、土地估价机构质量控制和内容管理制度、土地评估档案保存等情况是否规范;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是否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从事评估业务,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是否存在挂靠等行为。

  (二)土地估价报告质量

  土地估价报告是否符合现行技术规程的规范标准,估价依据是否与现行土地估价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符,估价方法是否存在严重技术性错误,报告内容及附件是否全面、翔实等。土地估价报告评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五、检查程序

  (一)核查

  成果类随机抽检一份宗地评估《土地估价报告》,组织专家予以评审;非成果类以后台核查为主。

  (二)公布

  通过汇总分析检查情况,得出并公布检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

  联 系 人:董国璋  张鑫

  联系电话:024-62789054  024-22724230

  联系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东煤地质大厦1606室

  附件:2022年度辽宁省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2月8日

来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