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二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有的领导干部对待督察整改态度消极,等待观望,行动迟缓,甚至不严不实、弄虚作假;有的地方和部门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整改压力层层衰减;有的地方整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统筹谋和系统推进。
二、 整改目标
压实责任、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见到成效。
三、 整改措施
(1)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统筹谋划督察整改工作,加强力量组织推进,系统深入研究中央环保督察和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做好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准确理解反馈意见内涵要义,不片面、不偏颇,整改措施直指问题核心,整改工作不流于表面,既要治标也要治本。(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2)不断压实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责任,完善并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完善省级环保督察体系,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对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題开展点穴式督察,以责任落实推动问题整改。(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3)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辽宁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责制,对因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等情形造成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发挥警教育、震慑作用。(督导单位:省纪委监委机关)
(4)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纳入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按照“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张图表、一抓到底”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严督实考,确保工作落实。(督导单位:省政府督查室、省生态环境厅)
四、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我厅各处室部门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树立全厅“一盘棋”的思想,按照“五个一”要求,切实抓好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的任务落实。我厅已将整改工作纳入督考内容进行督考,严格落实验收销号工作制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是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辽宁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从加强组织保障入手,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对照清单,逐条逐项进行整改任务推进,切实保障整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我厅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要求,达到了整改目标,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4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办公室 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024-62789034 024-62789112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省自然资源厅机关党委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