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一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机关党办(人事处)  作者: 时间: 2020年04月08日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第一轮督察指出,辽宁省部分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问题比较突出。此次“回头看”发现,仍有一些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不坚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增强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把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训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体系,切实增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绿色发展之路,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问题,扎实推动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地生根、见到实效。(督导单位省委组织部) 

  (2)统筹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导督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支持生态建设,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定期调度各项任务整改情况,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验收销号,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督导推进。(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生态环境厅) 

  (3)创新完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工作实绩考核“风向标” 

  “指挥棒”作用,落实《辽宁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特别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评出优劣、拉开档次,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推动其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督导单位:省委组织部) 

  四、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依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日活动、支部党学习教育等有效活动载体,通过多种学习方式,充分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提高生态环保。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检视问题、查摆问题,对照实际情况查找差距加深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领悟 

  二是多次组织召开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等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部署调度,加强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毫不放松抓好问题整改,全面消除存量、坚决杜绝增量,确保老问题整治彻底、新问题绝不出现。坚持做到真改实改,杜绝程序式整表面化整改、应付式整改,确保整改经得起时间、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我厅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要求,达到了整改目标,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48日至2020414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办公室 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024-62789034  024-62789112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省自然资源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048 

来源:机关党办(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