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132(7-8)〕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办公室 作者:
时间: 2020年04月30日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编号132(7-8)〕:辽宁省一些部门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问题。
二、整改目标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三、整改结果
按照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原则,我厅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按照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原则,我厅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1.构筑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强化 “一岗双责”。
2.对地政与矿政管理与环保相关的工作,及时与省环保厅沟通,对外搞好工作对接,对内落实具体责任。
我厅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的要求,达到了整改目标,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联系方式,向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办公室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4月30日
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