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132(7-8)〕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办公室  作者: 时间: 2020年04月30日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编号132(7-8)〕:辽宁省一些部门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问题。 

  二、整改目标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三、整改结果 

  按照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原则,我厅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按照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原则,我厅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1.构筑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强化 “一岗双责”。 

  2.对地政与矿政管理与环保相关的工作,及时与省环保厅沟通,对外搞好工作对接,对内落实具体责任。 

  我厅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的要求,达到了整改目标,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联系方式,向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430日至202059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办公室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0430 

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