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10(1-10)〕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办公室  作者: 时间: 2020年04月30日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编号10(1-10)〕:思想认识不到位。2013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工作时指出,“一定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正确处理好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但辽宁省没有及时组织学习研究,认识领会不深刻,贯彻落实不到位。有的干部谈及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全省PM10浓度不降反升,就强调是2013年基数存在问题;谈及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恶化,就强调干旱少雨等自然因素,从主观上找原因、从工作上找差距不够。 

  二、整改目标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推动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整改结果 

  1.用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更新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2.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向党中央对标看齐。用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论断新思想引导党员干部提升生态文明素质,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投身美丽辽宁建设。 

  我厅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的要求,达到了整改目标,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联系方式,向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430日至2020年59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办公室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0430 

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