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77(4-8)〕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办公室 作者:
时间: 2020年04月30日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编号77(4-8)〕:正是由于思想认识有差距,辽宁省一些部门和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问题比较突出,甚至一度存在环境保护惰政怠政问题。
二、整改目标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全省各级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明显提高,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意识明显增强,环境保护惰政怠政问题得到解决。
三、整改结果
按照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原则,我厅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1.推动中央和省委关于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2.对“土十条”、《辽宁省委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明确的工作职责,对号入座,逐一认领,把相关要求实化细化具体化。
我厅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的要求,达到了整改目标,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联系方式,向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办公室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4月30日
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