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鲅鱼圈港区北部散货作业区堆场扩建填海工程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 合格通知书
来源:海域海岛管理处 作者:资源厅管理员一
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辽自然资海验〔2024〕13号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营口港鲅鱼圈港区北部散货作业区堆场扩建填海工程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经我厅组织竣工验收,现通知如下:
营口港鲅鱼圈港区北部散货作业区堆场扩建填海工程(国海证2013B21080410917号),批准填海造地37.9161公顷。经验收核查,实际用海面积7.9707公顷(其中填海面积7.8967公顷,非透水构筑物面积0.0740公顷),项目建设填海造地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合格,宗海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按照批准的用途开展建设活动,不得随意改变填海用途。
附件:营口港鲅鱼圈港区北部散货作业区堆场扩建填海工程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宗海界址点坐标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1月7日
来源:海域海岛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