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来源: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作者:资源厅管理员一 时间: 2023年03月03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面试前资格审查定于2023年3月8日(周三)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3月8日上午9:00-11:00

  地点: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

  A座13楼

  三、资格审查须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网址(https://zhunkaozheng.yocansoft.com/)重新打印。

  3.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可通过网址(https://zrzyzx.zhiye.com/a/contactus)进入个人中心,在我的申请中进行下载打印。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从初始学历开始);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初始学历开始);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学生证、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名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由党员组织关系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并加盖党组织印章。

  6.报名岗位要求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应由所在单位出具“两年及以上从事国土生态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测分析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需有两名证明人以上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一般由社保部门出具,带有社保部门印章,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年限、缴费月数、缴费单位及编码等)。

  7.诚信承诺书、确认参加面试声明(见附件),请考生自行下载并签名。

  其中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证明材料、诚信承诺书、确认参加面试声明留存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

  四、注意事项

  1.凡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前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到达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供的信息材料凡与网上报名时提交信息不符的,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证明材料的,取消其面试和应聘资格,并将记录有关情况。

  3.因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依据《公告》,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资格审核人员。资格审核递补人员信息将通过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s://zrzy.ln.gov.cn/)发布。递补后不足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后续发布为准,请密切关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s://zrzy.l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规定执行。

  技术支持电话:024-81046045,18502490667

  电话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附件:1.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诚信承诺书

  3.确认参加面试声明

  4.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3月3日

来源: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