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盘锦港荣兴港区集疏运道路一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来源:海域海岛管理处 作者:资源厅管理员二
时间: 2023年02月27日
我厅拟组织盘锦港荣兴港区集疏运道路一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7日-3月8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lnshyc@163.com。
项目公示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
2023年2月27日
来源:海域海岛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