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吹响全市自然资源重点工作攻坚季行动冲锋号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盘锦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实质和有关要求,多措并举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凝聚合力,攻坚克难,全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再上新台阶。
打好耕地资源保护 “组合拳”。出台《盘锦市耕地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盘锦市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构建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田长制”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和地块。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严控耕地流出。扎实推进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逐级开展谈话提醒,督促各县区(经开区)政府压实主体责任,按期整改销号。加强跟踪督导、约谈通报,多措并举,推动耕地保护工作落实。
紧抓要素服务保障“牛鼻子”。强化规划支撑,确保项目用地。构建“要素跟着项目走”的保障机制,对于急需实施的重大项目,提前开展空间适配。专班化做好项目指导,积极向部、省沟通,力争项目第一时间批回。规划选址、土地预审、土地报批、供地拿地、项目审批实行全流程优化服务。加快低效用地再开发,将土地存量的盘活与经济增量的提质紧密结合,全力推进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加快已批已建未供土地的消化工作,科学研判撤销批件的批而未供土地并推进落实,重点处置实际未开工的闲置土地。
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后半篇”。结合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成果,加快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和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全面完成区(经开区)、镇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为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据。持续做好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实现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强化督导,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各项专项规划编制,力争10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年底前完成审批。
打响生态修复保护“攻坚战”。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抓紧组织实施单位对2022年度项目开展自验、市级初验,加强沟通对接,尽早申请省级终验。提前谋划编制2023年度方案和部署年度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全力申报海洋生态项目,抓紧组织编制2024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研究修改完善意见,提升编制质量。与自然资源部大连海洋中心合作开展辽河口生态样地建设,着重开展对生态质量的监测,主要围绕辽河口典型生态系统的原生态功能种群进行监测,为辽河口典型生态系统研究和保护工作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
练好优化营商环境“绣花功”。持续加强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常态化”建设,积极创建“辽宁清风政务窗口”。加快推进已售商品房不能办证问题项目化解工作,聚焦省级台账、专项台账问题项目,拓宽办证渠道,压缩办证时限,精减办证环节,及时完成省级台账问题项目分户办证任务。锚定专项台账任务目标,推动问题项目化解,打通堵点痛点,加快推进不属于化解范围项目的首登,力争早日实现全市“不能办证”问题项目“清仓见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