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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湿地和水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课题通过验收

来源: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  作者:资源厅管理员二 时间: 2023年09月28日

  9月21日,辽宁省湿地、水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14个课题通过国家和省级专家联合验收。

  湿地和水资源资源相互依存、内涵复杂、外延宽泛,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研究的难点。委托代理机制试点以来,我省把湿地和水资源两类课题,组织两个课题承担单位集中力量攻关,相互借鉴研究成果。经过近两年的奋力攻坚,探索出一批重要成果。

  湿地和水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职模式研究。分别从湿地和水资源资产的不同特点入题,以“资产权属难界定、实物量难测量、价格体系难建立”等问题为导向,以试点6市清查统计结果为基础,把“主张所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落实权益”所有者职责分解落实到湿地和水资源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按照“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凭什么管”的逻辑,厘清了各履职部门的具体权利与权力、义务和责任的边界,明确了不同层级主体权责及分工,进一步调整优化资源清单,并形成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议稿。

  湿地和水资源资产保护和使用规划研究。确定了湿地和水保护与使用规划的“功能定位、规划对象、编制主体、规划类型、编制内容、指标体系、协调机制、评价机制”等主要框架9条标准,形成了湿地和水资源资产保护使用规划编制大纲建议稿、水资源资产使用规划编制指南建议稿。

  湿地和水资源资产处置配置规则研究。按照“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互促进的原则,借鉴国内外现有的湿地和水资源资产管理经验,区分经营性、公益性等不同类型湿地和资源资产处置配置的原则、目标、规则及价值实现路路径,探索了适合辽宁实际的湿地和水资源资产处置配置方式,提出了建立以有偿使用为核心的湿地和水资源资产市场化配置规则设想,分别形成了关于湿地占用管理办法建议稿、水资源资产配置的若干建议。

  湿地和水资源资产收益管理研究。提出了推动湿地资源资产核算、制定收益分配比例、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稳定资金投入4项促进收益管理的措施建议,形成了湿地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建议稿;区分了经营性、公益性等不同类型湿地资源资产处置配置规则的原则、目标、规则及价值实现路径,形成了湿地占用管理办法建议稿;创新提出了符合辽宁实际的水资源资产收益设置方式、分配比例和支出结构,形成了加强国有企业水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建议稿。

  湿地和水资源资产所有权管理方式研究。在湿地资源资产管理上,提出了湿地生态旅游价值国有资产作价入股、湿地蓝碳交易、湿地资源资产特许经营等所有权管理方式,形成了重要湿地资源资产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议稿;在水资源资产管理上,提出了授权经营、购买服务、特许经营、作价出资入股等多种所有权管理实现形式。

  湿地和水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研究。根据全口径全民所有自然资产专项报告的统一要求,明确了湿地和水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专项报告的“定位、框架、内容、要求、程序及方式”,提出了湿地和水资源资产管理的17项评价指标、考核制度等具体建议,形成了湿地和水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政策建议稿、湿地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指标体系建议稿。

  湿地和水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工作机制研究。明确了湿地和水资源资产损害赔偿的部门分工、工作机制、赔偿流程和数据支持,构建发现、调查、磋商、索赔、报告等资产损害赔偿流程,形成了湿地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工作办法建议稿、水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建议稿。

  下一步,省试点工作专班将加强与自然资源厅、水利厅、财政厅、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巩固深化研究成果,全力推动全省湿地和水资源资产高效配置和保值增值。

来源: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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