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土地中介服务机构从业等级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辽宁省土地学会  作者: 时间: 2021年06月03日

  辽土学字〔2021〕5号

各单位会员:

  为满足学会单位会员从业需求,规范从业行为,省土地学会研究制定了《2021年全省土地中介服务机构从业等级评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并经第六次理事长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内容及范围

  (一)评选推荐内容。本次评选推荐从业等级内容包括土地规划业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和土地登记代理等4项,评选推荐等级为乙级。

  (二)评选推荐范围。

  1.首次申请:2021年新申请入会的单位会员;

  2.增项申请:2020年底前入会且从业等级内容不足4项的单位会员。

  二、工作要求

  (一)本次从业等级评选推荐工作由辽宁省土地学会秘书处负责组织,由评选推荐专家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有关规定,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二)申报材料应按照《辽宁省土地中介服务机构从业等级评选推荐申请表》模板提交,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单位参加评选推荐的资格。

  (三)本次评选推荐评分标准按照《辽宁省土地中介服务机构从业等级评选推荐评分标准》执行。

  (四)首次申请的单位会员在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人员,下同)专业技术人员少于10人的,可申请1项从业等级内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超过10人(含10人)的,可申请2项从业等级内容。

  (五)增项申请的单位会员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含30人)的,结合业务需求可申请增加1项从业等级内容。

  (六)本次评选推荐工作不收取申报单位专家评审费用及其他任何费用。

  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2021年6月4日至6月18日。有关单位会员按照要求填报《辽宁省土地中介机构从业等级评选推荐申请表》,将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报辽宁省土地学会秘书处。

  (二)初审和受理,2021年6月4日至6月18日。辽宁省土地学会秘书处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的齐全性、规范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受理申报材料;初审不合格在6月21日前补充完善的,受理申报材料;期限内未补充完善的,不予受理。

  (三)评选推荐。辽宁省土地学会秘书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理事长、副理事长同意后公布。

  (四)公示。评选合格的名单在公开媒体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颁证,公示期满,由辽宁省土地学会发文通告,向通过从业等级评选推荐的机构颁发从业等级证书并同时向社会推荐,以便社会在选择土地中介服务机构时参考。

  四、其他

  从业等级评选推荐申报材料报至辽宁省土地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马红敏  樊萌

  电话:024-86398067  024-8639808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A座13层1315室。

  附件:1.辽宁省土地中介服务机构从业等级评选推荐评分标准

  2.辽宁省土地中介服务机构从业等级评选推荐申报表

  3.辽宁省土地中介服务机构从业等级评选推荐证明材料目录

  辽宁省土地学会

  2021年6月3日

来源:辽宁省土地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