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红马矿业有限公司深井镇石门地-下石门地铁矿采矿权深部协议方式出让公示
(公示文号:辽采协示字[2024]7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有关规定,现将建平县红马矿业有限公司深井镇石门地-下石门地铁矿采矿权深部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场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二、受让人
名称:建平县红马矿业有限公司
场所: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深井镇敬老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322099125013P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建平县红马矿业有限公司深井镇石门地-下石门地铁矿
开采矿种:铁矿
开采规模:30万吨/年
地理位置: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深井镇
开采范围:面积0.421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X(起标高),Y(止标高)
1.4604857.9929,40474063.0549
2.4604857.9928,40474563.0588
3.4604657.9909,40474563.0597
4.4604657.9920,40474063.0558
* 586.5000,453.0000 1
1.4604357.9907,40475163.0681
2.4604357.9954,40475763.0776
3.4603957.9926,40475763.0801
4.4603957.9879,40475163.0711
* 656.5000,447.0000 2
1.4603857.9806,40474113.0601
2.4603857.9825,40474383.0621
3.4603557.9796,40474383.0649
4.4603557.9783,40474113.0630
* 550.0000,344.0000 3
开采标高:从656.5.0000米至344.0000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
理由: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采矿权人在矿区范围深部、上部开展勘查工作,无须办理探矿权新立登记”、《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条第二款“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出让收益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执行。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4年07月4日至2024年07月18日。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电话:024-62789093、62789098,传真:024-62789000。
六、其他内容
无
本公示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0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