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大荒沟铁矿普查探矿权出让拍卖公告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大荒沟铁矿普查探矿权出让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42号)等相关规定,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拟以拍卖方式出让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大荒沟铁矿普查探矿权。现委托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探矿权出让拍卖工作,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大荒沟铁矿普查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该探矿权位于本溪市与辽阳市交界处。勘查区面积为27.22平方公里,其中本溪市境内区域面积约为15.58平方公里,辽阳市境内区域面积约为11.64平方公里,勘查区范围由18个拐点圈定,区块范围坐标见表1,勘查矿种为铁,出让年限为3年。
表1 区块范围坐标表
拐点号 |
经度 |
纬度 |
1 |
123.3901 |
41.0631 |
2 |
123.4028 |
41.0631 |
3 |
123.4028 |
41.0531 |
4 |
123.4204 |
41.0531 |
5 |
123.4204 |
41.0431 |
6 |
123.4228 |
41.0431 |
7 |
123.4228 |
41.0331 |
8 |
123.4028 |
41.0331 |
9 |
123.4028 |
41.0346 |
10 |
123.3928 |
41.0346 |
11 |
123.3928 |
41.0301 |
12 |
123.3658 |
41.0301 |
13 |
123.3658 |
41.0436 |
14 |
123.3857 |
41.0436 |
15 |
123.3858 |
41.0451 |
16 |
123.3941 |
41.0451 |
17 |
123.3941 |
41.0551 |
18 |
123.3901 |
41.0551 |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三、索取拍卖须知:竞买人可到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公告底部附件下载拍卖须知,也可于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1月14日(仅限工作日)到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辽宁有色大厦21层)索取拍卖须知。
四、现场踏勘: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1月6日(仅限工作日),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以与本溪市国土资源局和辽阳市国土资源局联系,自行踏勘现场。
五、竞买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该探矿权竞买保证金680万元。竞买人应于2013年11月14日15: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竞买人交纳保证金时需在用途处注明竞买探矿权的名称,竞买人与竞买保证金交款人须是同一法人单位,不得由他人代交。
收缴竞买保证金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及单位为: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砂阳路支行
账号:21001463601059876543
收款单位: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六、竞买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15日上午8:30—10:00,在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辽宁有色大厦21层)。
七、竞买报名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事业法人须提交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如委托他人竞买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竞买人须携带法人公章。
八、拍卖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15日上午10:30,在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九、本次探矿权拍卖会为有底价增价式拍卖,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起拍价由拍卖师现场报出。
十、风险提示
1.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需慎重决策;
2. 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探矿权现状,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即视同对本次出让探矿权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一、联系方式:
1.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武先生 董女士
电 话: 024-22722415 024-22766186
网 址: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http://www.lgy.cn
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http://www.lnsky.gov.cn
2.本溪市国土资源局:于先生 电话:0414-2806222
辽阳市国土资源局:刘先生 电话:0419-2122482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