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东方镁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转让基本信息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矿业权交易规则> 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有关规定,现将抚顺东方镁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转让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矿业权交易规则>
一、公开内容
(一)转让人名称:抚顺东方镁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涛
场所:抚顺县哈达乡上年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40376834322X6
(二)矿山名称:抚顺东方镁业有限责任公司菱镁矿
(三)受让人名称:抚顺鑫兴镁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新
场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下哈达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403MA10Q6XQXT
(四)转让矿业权许可证号:C2100002010086120071701 发证机关: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有效期限:2016年9月22日至2020年12月22日
(五)转让矿业权地理位置: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小寨子村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号,X坐标,Y坐标
1,4656447.3327,41589430.4932
2 ,4656517.3338,41589500.4937
3 ,4656637.3353,41589400.4946
4 ,4656607.3332,41589280.4943
5,4656467.3322,41589310.4932
开采标高:220米至180米
面积:0.028平方公里
资源储量情况:截至2021年7月末,菱镁矿资源储量43.572万吨
(六)转让价格:0元
转让方式:采矿权整合办理转让
二、公示期
自2022年11月21日 至 2022年12月2日(10个工作日)。
对本公开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电话:024-62789228、62789097
传 真:024-62789000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