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矿山企业和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单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告
2019年8月,我厅发布了《2019年度辽宁省矿山企业和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单位履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公告》并进行了检查,抽查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矿山和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检查结果汇总表
序号 | 被检查对象名称 | 检查问题 | 检查建议 | 处理意见 |
01 | 辽宁万成镁业集团有限公司 | 被检查矿山方案齐全,基金账户建立完善,依照《方案》中年度计划进行了监测及恢复治理,整体评价优秀。 | 建议尽快申请市局验收,继续对治理区植被进行后期养护以保证成活率。 | 要求各矿山企业和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单位在2019年12月20日前按照提出的检查问题进行整改并编写整改报告。 如到期未完成将根据下列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处罚: 1.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整改将纳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土地复垦义务人异常名录或违法失信名单。 2.逾期不整改的将移交给自然资源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3.拒不履行恢复治理义务且破坏生态环境严重的将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4. 违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第26、27、28条的将不受理其申请新的采矿权许可证或者申请采矿权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 |
02 | 海城华宇矿产品有限公司 | 被检查矿山已建立二合一方案,基金账户建立完善,进行了年度计划进行了监测及恢复治理,但未编制年度治理报告,且无专家验收,整体评价良好。 | 建议尽快编制年度治理报告,申请市局验收,依照《方案》进行恢复治理,继续对治理区植被进行后期养护以保证成活率。 | |
03 | 海城市荣利镁矿有限公司 | 被检查矿山方案齐全,保证金返还到位,基金账户建立完善,依照《方案》中年度计划进行了监测,整体评价优秀。 | 矿山治理方案即将到期,建议尽快编制二合一方案,依照《方案》进行恢复治理,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做好记录。 | |
04 | 海城市正大矿业有限公司 | 被检查矿山为井工开采,地形地貌损毁较轻,方案齐全,基金账户建立完善,依照《方案》中年度计划进行了监测,整体评价优秀。 | 建议及时编制二合一方案,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做好记录。 | |
05 | 海城市诚祥矿产品有限公司 | 被检查矿山为井工开采,方案齐全,基金账户建立完善,依照《方案》中年度计划进行了监测及恢复治理,且治理效果显著,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认真负责,整体评价优秀。 | 建议尽快申请市局验收,继续对治理区植被进行后期养护以保证成活率。 | |
06 | 大伙房水库输水二期二步工程(海城至盘锦段) | 该项目为保密工程,编制了复垦方案,未办理临时用地审批,项目单位执行复垦,沿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均对复垦结果进行了自验,并签订了交地协议。 | 复垦义务按照《复垦方案》基本落实。建议相关市、县依法进行验收并加强对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的监督管理。 | |
07 | 营口陈家堡子矿业有限公司 | 被检查基金账户建立完善,进行了监测及恢复治理,整体评价良好。 | 建议继续完成治理并对治理区植被进行后期养护以保证成活率。 | |
08 | 辽宁同飞矿业有限公司大连杨树房石灰石矿 | 被检查矿山基金账户建立完善,进行了监测,整体评价良好。 | 建议矿山企业尽快编制二合一方案,并依照方案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 |
09 | 大连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 被检查矿山方案齐全,基金账户建立完善,依照《方案》中年度计划进行了监测及恢复治理,整体评价优秀。 | 建议尽快申请市局验收,抓紧缴纳土地复垦费,继续对治理区植被进行后期养护以保证成活率。 | |
10 | 大连皮口至炮台高速公路 | 临时用地未审批,地块无法指认,无相关验收资料,临时用地复垦管理不到位。 | 建议市、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加强对临时用地的监督管理。对于本项目要找到地块位置,核实目前临时用地具体使用情况,确保临时用地已经复垦到位,并通过验收 | |
11 | 沈阳大清宝泉矿泉水饮品制品有限公司 | 该矿山企业已经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的年度安排进行恢复治理,质量优秀。 | 矿山企业要尽快完成最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按《方案》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 |
12 | 沈阳西部走廊铁路工程项目 | 用地单位到场人员不了解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实施情况、未指认复垦区域,资金监管情况不明,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不到位。 | 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用地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 |
13 | 马宋公路改扩建工程 | 用地单位沈阳全运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未到场指认复垦区域,资金监管情况不明,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不到位。 | 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用地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 |
14 | 本溪金川矿业有限公司 | 该矿山企业已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安排进行恢复治理,质量良好。但没有建立基金账户。 | 矿山企业已经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做好相关工作,需尽快建立基金账户并补充完善各项监测工程项目及相关数据记录。 | |
15 | 桓仁矿业有限公司 | 该矿山企业已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安排进行恢复治理,质量良好。 | 矿山企业已经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做好相关工作,需补充完善监测次数的不足及相关数据记录。 | |
16 | 桓仁北海滑石矿业有限公司二矿 | 该矿山企业已经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的年度安排进行恢复治理,质量优秀。 | 矿山企业要尽快完成最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按《方案》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 |
17 | 太平湾发电厂长甸电站改造工程 | 县自然资源局人员了解土地复垦情况,现场指认了复垦区域,履行了资金监管程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比较到位。 | 加强档案材料管理和备查。 | |
18 | 鸭绿江西水道治理工程项目 | 用地单位人员比较了解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实施情况,现场指认了复垦区域,资金监管情况不明,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不到位。 | 加强日常监管,按照要求留存档案材料和备查。 | |
19 | 丹东金山热电(2×300MW)机组新建工程 | 用地单位人员比较了解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实施情况,现场指认了复垦区域,资金监管情况不明,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不到位。 | 加强日常监管,按照要求留存档案材料和备查。 | |
20 | 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 | 县自然资源局人员了解土地复垦情况,现场指认了复垦区域,资金监管情况不明,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比较到位。 | 加强档案材料管理和备查,并按照规定履行资金监管程序。 | |
21 |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西马煤矿 | 该矿山已按地质环境恢复方案的年度安排进行恢复治理,质量良好。 | 建议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重视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做好各项监测工程项目及相关数据记录。 | |
22 | 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 | 该矿山未开采,目前已开展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矿山企业自行进行人工定期监测。 | 建议矿山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重新进行修订编制。并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重视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做好各项监测工程项目及相关数据记录。 | |
23 | 阜新天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该矿山属于政策性关闭矿山(已由市局出具相关文件),相关恢复治理责任主体已转移至政府 | 建议相关政府依据阜政函2019-34号文件认真履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主体责任,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开展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 |
24 | 阜新博大矿业有限公司 | 该矿山属于政策性关闭矿山(已由市局出具相关文件),相关恢复治理责任主体已转移至政府 | 建议相关政府依据阜政函2019-34号文件认真履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主体责任,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开展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 |
25 | 朝阳顺和矿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该矿山已按地质环境恢复方案的年度安排进行恢复治理,质量良好。 | 建议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重视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做好各项监测工程项目及相关数据记录,同时需做好最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 | |
26 | 北票市全一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该矿山已按地质环境恢复方案的年度安排进行恢复治理,质量良好。 | 建议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重视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做好各项监测工程项目及相关数据记录,同时需做好最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 | |
27 | 凌源日兴矿业有限公司柏杖子金矿 | 该矿山已按地质环境恢复方案的年度安排进行恢复治理,质量优秀。 | 建议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重视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做好各项监测工程项目及相关数据记录。 | |
28 | 凌源红山矿业有限公司野猪沟采区 | 该矿山未开采,目前已开展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矿山企业自行进行人工定期监测。 | 建议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重视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做好各项监测工程项目及相关数据记录,同时需做好最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 | |
29 | 秦皇岛-沈阳天然气管道工程 | 该建设单位已完成了的土地复垦任务,复垦质量较好,质量良好。 | 1、建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重视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相关恢复治理工作。2、建议市、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以及相关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 |
30 | 凌源至绥中高速公路建昌至兴城支线 | 市县国土部门没有该建设项目的复垦和验收的相关材料,未能指认出治理工程范围。 | 建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重视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相关恢复治理工作。 |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2月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