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大四平含钛磁铁矿详查探矿权转让拍卖公告
新宾满族自治县大四平含钛磁铁矿详查探矿权转让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42号)等相关规定,经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我中心受探矿权人委托,拟以拍卖方式转让新宾满族自治县大四平含钛磁铁矿详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探矿权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大四平含钛磁铁矿详查;探矿权人:辽宁省第五地质大队;勘查许可证号:T21120080402005829;有效期限为2013年4月16日至2014年4月15日;该探矿权位于新宾县城南偏西(方位207°)直距55km,行政区划隶属于新宾满族自治县大四平镇小四平村;勘查区由6个拐点圈定,面积为4.52平方公里,勘查区范围坐标见表1。
表1 勘查区范围坐标表
拐点号 |
经度 |
纬度 |
1 |
124°45′28″ |
41°17′31″ |
2 |
124°46′28″ |
41°17′31″ |
3 |
124°46′28″ |
41°16′16″ |
4 |
124°44′58″ |
41°16′16″ |
5 |
124°44′58″ |
41°17′16″ |
6 |
124°45′28″ |
41°17′16″ |
二、获取拍卖须知:竞买人可到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公告底部附件下载拍卖须知,也可于2013年11月8日至2013年11月28日(仅限工作日)到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辽宁有色大厦21层)索取拍卖须知,并查阅有关资料。
三、现场踏勘: 2013年11月8日至2013年11月22日(仅限工作日)。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与探矿权人联系,自行踏勘现场。
四、竞买保证金及起拍价
1、新宾满族自治县大四平含钛磁铁矿详查探矿权竞买保证金300万元,起拍价3200万元;
2、竞买人应于2013年11月28日15: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竞买人与竞买保证金交款人须是同一法人单位,不得由他人代交,竞买人交纳保证金时需在用途处注明竞买探矿权的名称。
收缴竞买保证金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及单位为: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砂阳路支行
账号:21001463601059876543
收款单位: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五、竞买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29日上午8:30-10:00,在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辽宁有色大厦21层)。
六、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七、竞买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事业法人须提交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如委托他人竞买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竞买人须携带法人公章。
八、拍卖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29日上午10:30,在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九、拍卖方式:本次探矿权转让拍卖会为有底价增价式拍卖,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
十、风险提示
1、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需慎重决策;
2、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转让探矿权现状,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即视同对本次转让探矿权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将在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请有意参加竞买者随时关注。
十二、联系人及电话
1、拍卖组织人: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 武先生
电 话:024-22722415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辽宁有色大厦21层
2、实地踏勘联系人:
辽宁省第五地质大队: 孙立秋 电话:15009838694
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十一月八日